close

談到創作心得,當然避不了會爆到劇情裡的相關內容,

還沒看過這本書的人建議別踏進來哦~~

 

小席子:千呼萬喚始出來,大家鼓掌聲甲伊催落起,

歡迎最邪佞、最深情的男主角──端、木、柏、人!!

 

……

 

啊人咧?

 

小席子拿起手機急call,直接轉入語音信箱

不死心的小席子趕緊再轉call韓珞求救,結果他老大居然正在陪親親老婆採藥草!

 

「大哥~~」在韓珞將手機轉到他手上後,小席子哭天搶地地喊。

「大家都是為了你來的,你怎能放我鴿子啊?!」

 

「他們想看我就得給看嗎?當我是珍禽異獸不成?」

端木柏人嗤哼了聲,看到不遠處的韓珞一直往崖邊接近,黑眸瞇起。

「過來,搆不到就別逞強,等我跟這傢伙講完話再幫妳採。」

  

望著那株伸手可及的藥草,韓珞好氣又好笑。

哪裡危險了?她一點也沒有逞強呀!

 

「你專心講電話,別理我。」所以她才不愛讓他跟嘛,

保護東保護西的,只差沒直接將她綁在身邊了。

 

「她不重要,快過來。」端木柏人視線堅定地鎖住她,手機早已離了耳旁,

擺明了韓珞若不依他,就算是天皇老子來電話他也沒在怕。

 

「你、真是的……」想到他們的對話可能已透過手機被聽光光,

韓珞羞惱咕噥,乖乖地踱了過來。「你快理小席子,別讓她等太久。」

 

端木柏人挑眉,將手機舉起──

 

「別跟我來讀者是衣食父母這一套,他們看不看妳的書,我一點也不在乎。

還有,轉語音就代表我不想接妳電話,下次再敢用韓珞的手機找我……」

接觸到韓珞求情的眼神,他揚笑,未竟的威脅就此停住。

「就這樣,別再為一些無聊的小事打擾我們。」

 

通話結束。小席子不可置信地盯著手機。

 

無聊?無聊?!無聊!! 小事?小事?!小事!!

他竟然就這樣掛斷我電話!

 

透過手機還能用殺傷力十足的閃光彈閃我,

還說人家的創作心得是無聊小事?!

愛老婆又怎樣?一定要這麼形影不離嗎?有差這幾分鐘嗎?

更何況你跟去採啥藥草?你根本不會分辨!

 

人客啊,你看看,這樣我哪敢找他出來演番外篇?

他根本不甩我呀!!

若真辦了個最佳男主角選拔,得了獎的他,

搞不好還會直接把獎盃往小席子臉上一砸呢!

(端木:哼,讀者就愛我這調調)

 

以上,純屬博君一笑,也算滿足端木迷的一個小小番外篇啦,

就別跟小席子計較手機這個小bug嘍!

 

當初在寫「擷香」時,小席子就已打定主意要寫端木柏人的故事

因為他真的太搶眼,即使只是出來短短幾幕,

做的又都是讓人恨得牙癢癢的事,卻已對男主角造成了莫大的威脅,

讓小席子冷汗直冒,深怕初大爺會當場淪落成配角,拼命幫他加戲份

(初天緯:妳加了等於沒加啊,我還不是被他搶盡風頭?)

(小席子:別這樣嘛,您有擷香啊~~ 陪笑,努力陪笑)

 

聽到小席子說要寫他,差點沒把編編嚇壞,

很怕將他扶正的書會被讀者唾棄,

小席子卻是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,

還拼命思索要怎麼折磨他,嘿嘿嘿(搓手)

 

可惡的是,端木柏人再怎麼整還是又酷又帥,

小席子也只好搖白旗,拜倒他的石榴褲下了~~

 

與其說端木柏人是一個壞人,倒不如說他是一個被寵壞的大男孩,

他和初天緯一樣,沒嚐過苦,不懂得什麼叫失敗,

只不過他的等級更高

 

就如同人無法選擇別出生在命苦之家,

端木柏人也無法選擇他不要出生在那麼幸福的環境裡,

自小就被捧上了天,對他而言,

世界必須繞著他轉,天地都是應運他而生

這才是正確的真理

 

人性本惡?人性本善?

有時候,看到一些父母過於寵溺小孩的案例,

總忍不住思索這個問題

 

於是,寫出了端木柏人這個角色,

他和邪惡沾不上邊,只是為所欲為,

他對狠毒也不屑為之,只是唯我獨尊,

造成這樣的性格不是他的錯,他卻傷害了許多人

 

但即使他這麼討人厭,還是勾走了不少飛蛾撲火的少女心,

除了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這個千古慣例外,

我想,應該就是他懂得反省的誠意吧!

 

呃,雖然他還是那副死樣子,但他真的有在改進,

只不過改進的範圍只開放到韓珞,

世界變成繞著他們兩個轉,天地變成應運他們兩個而生

 

值得慶幸的是,他愛上的是一個博愛的溫柔女子,

於是0+100再除以2,

雖未到及格的分數,但從0到50分的大躍進,

就已經很值得幫他鼓掌慶賀了

 

啥?問小席子要不要選擇這樣的男人?

才、不、要、咧!!

人家沒有百分百的溫柔及愛心,遇到這種高級對手,

沒辦法帶他一起向上提昇,只會被拖著向下沈淪,

這個教化千年禍害的重責大任,還是交給韓珞吧,

她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呢? XD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ylviacat 的頭像
    sylviacat

    Sylvia's 思維雅舍

    sylvia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